类别: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 18:09:03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及历年增补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及历年增补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1: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3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30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 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及历年增补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类采购项目 | 1 | 3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5)信用记录: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 11 | 书面声明 |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违反《政府采购法》第77条规定的5项情形;②采购人单位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供应商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供应商相关业务。供应商应提供说明声明。 |
5.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 标的名称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如有多品目的 标的名称 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应明确填写属于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合同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 资格证明文件 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获取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方式
进入点击登录查看官网(http:**** 办事指南 。
7.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
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14: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磋商时间:****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福州市****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2)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
(3)点击登录查看(https:****/)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从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1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福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刘晓凤、殷泓燕、陈秀容、曾娇妹
联系电话:0591-****、****
附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费用、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项目编号:***、合同包:***) 。 3、若投多个合同包的,请供应商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要求,进行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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