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按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采购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需求,现公开遴选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供应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试剂需具备国药准字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具体品种:
1.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国药准字S********);
2.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国药准字S********)。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经营企业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范围涵盖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涵盖所选试剂)。
2.试剂资质:试剂须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3.质量保证: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函》(明确质量责任、退换货政策、售后支持等)。
4.供货能力:具备稳定库存和及时配送能力(常规订单48小时内送达,应急订单8小时内响应);提供《配送方案》(包括配送时间、方式、应急措施)。
5.信誉要求:近3年无重大质量事故、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报告);有同类试剂供应经验(提供近1年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试剂药品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最近一批次药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质量体系调查表;
6.《质量保证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配送方案》(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近1年同类试剂供应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9.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查查”网站(https:****);
10.信用报告。
四
遴选程序
1.报名:供应商于****至12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将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我院综合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遴选:院药械采购小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组)组织会议通过比质比价综合评比选定成交供应商。
3.公示:候选供应商在我院公众号(或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4.签订合同:与最终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标 准、供货周期、价格、违约责任等), 服务期 3年, 合同 一年一签。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