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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档案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辽宁盘锦 全部类型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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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档案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改扩建路线为新建九门口复线段顺接原路改扩建段,全长238公里,概算总投资310亿元。

本项目严格遵照国家及行业档案管理规定,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进行收集、整理、组卷。

(2)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

项目起点自鞍山市****

本项目严格遵照国家及行业档案管理规定,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进行收集、整理、组卷。

(3)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

台黑项目起点与鞍台高速公路宽邦枢纽互通立交终点相接,在K89+250与规划的沈秦高速以互通相交,出枢纽范围终点处设置主线收费站,出收费站后与黑山外环路相接。路线长度33.9公里(其中鞍山段13.7公里),高速主线长度33.2公里,连接线长度0.7公里,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概算35.3亿元(其中鞍山段13.4亿元)。

本项目严格遵照国家及行业档案管理规定,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进行收集、整理、组卷。

2.2 采购范围

(1)研究制定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审核方案,提出总体咨询指导建议;

(2)对项目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和指导,出具档案技术咨询指导意见;

(3)分阶段研究制定项目档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保障档案验收顺利通过;

(4)校验项目建设单位档案验收汇报材料,指导项目各参建单位档案工作总结报告编写,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档案验收报审工作;

(5)负责项目档案验收会议汇报材料打印、装订、场地设备及会前准备等会务工作;

(6)负责协调项目验收组整改意见落实工作,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完成整改任务;

(7)负责支付验收组专家咨询费及相关会务费用;

(8)免费为项目提供不少于三次的档案培训;

(9)完成项目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宜。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项目档案通过辽宁省档案局验收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档案咨询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副研究馆员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档案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纪检部 电话:****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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