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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福建宁德 全部类型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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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区****

经宁德市****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建用地面积

12626平方米

宗地位置

疏港路北侧、衢宁铁路西侧

容积率

1.0≤FAR≤1.5

建筑系数

≥40%且≤6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20%

建筑

限高

30米(确因工艺需要,局部建筑经论证后可以适度突破要求)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二类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0年

起始价

853万元

竞买保证金

171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加价幅度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备注

其它规划指标详见“宁自然资函〔2025〕279号”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向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至****到点击登录查看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16时00分在宁德市****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地下空间一并出让,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与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

4.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受让人在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账 号 :4****

八、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江先生 ****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缪女士 ****

点击登录查看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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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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