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莆田市****
一、答疑纪要
1、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分支机构作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取得对应授权;若分支机构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对应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招标文件中与本条不一致之处,以本条为准)。”然而,招标文件3.5中规定““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请问,本公司作为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是否仅需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
答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若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出具的相应授权材料。
2、关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骨干网络接入单位的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须其本身具备或其母公司或其上级机构具备,若为其母公司或其上级机构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须取得对应授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司所属集团公司持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有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本司省级公司拥有集团公司出具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本司为省级公司的地市分公司,现咨询本司(省级公司的地市分公司)能否以省级公司的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还是必须由获取集团公司(持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有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直接授权的省级公司参与投标
答复:省级公司的地市分公司可以使用省级公司的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持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合格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仅允许授权一家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8时30分00秒。
2、通过财政审核后的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编制说明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附件。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jy.xzfwzx.putian.gov.cn)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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