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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衡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衡阳 全部类型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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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衡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发布来源: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经研究,决定对2026年度衡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现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衡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上限价:3995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包含食材供应及配送全过程服务范围内的人工费、材料费、检验检疫、运输费、管理费、税费及利润等,以及售后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三)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食堂所需物资包含但不限于:米、面、畜肉及其制品类、禽肉及其制品类、冻(鲜)水产品类、果蔬类、预包装食品类(含禽蛋、食用油、调料、饮料、乳制品、干货、杂粮、豆制品、各类半成品及散装食品等)供货、配送服务。

2.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文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自****起至****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四楼;

(三)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盖供应商公章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00(北京时间)

(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10:00

(四)开标地点: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衡阳市****

监管部门:衡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

联系人:刘晓雪

电话:****

附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

附件: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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