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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水厂污泥处置服务(GXZF-BH-2025058FC)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北海 全部类型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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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8 18:16:22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水厂污泥处置服务
(GXZF-BH-****FC)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水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https:**** 月19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F-BH-****FC

2.项目名称: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水厂污泥处置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00),本项目以单价报价,预算单价为245.00元/吨,污泥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00),预算单价的最高限价为245.00元/吨。

5.采购需求: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处置方式,处置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水厂产生的含水率不高于 80%的污泥,本次采购的污泥处置量5714吨(预计),不设保底处置量,服务期满按实际处置量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 1 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获得运输经营行政许可资质、须提供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复及相关资质证书(排污许可证明)。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 日至2025年12月15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及方式:请登录北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 北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完成注册并获取(购买)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3.费用:磋商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人民币/套;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缴后不退。
4.缴费方式:供应商登录 北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后,可在系统左侧功能菜单 我的项目 中查找已参与的项目列表信息。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右侧的 进入项目 按钮,进行项目业务操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9时00分

2.地点: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广西北海市****)。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开启

1.时间:****9时00分

2.地点: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广西北海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uangxizf.cn/)。

3.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的所有货物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其最终报价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对供应商的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承诺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有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有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的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何亮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电 话:****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水厂污泥处置服务
(GXZF-BH-****FC)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第一部分 服务需求(技术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技术)要求

1

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水厂污泥处置服务

5714吨

一、服务内容

1.要求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处置方式,处置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水厂产生的含水率不高于 80%的污泥,供应商负责将北海市北郊水厂产生污泥运出后按要求进行处置,污泥处置后的产物由供应商规范处理,不能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所有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次采购的污泥处置量5714 吨(预计),服务期满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2.污泥交付地点为 北海市北郊水厂,采购人结合北海市北郊水厂实际生产情况安排污泥交付的具体地点、数量。

二、项目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北海市北郊水厂,本项目服务对象需承担的责任、义务均由北海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履行。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不限定污泥处置工艺。要求严格按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 号)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处置方式,最终产物须达到相应处置工艺要求的标准。

2.污泥运输:

(1)供应商需获得运输经营行政许可资质,污泥运输车辆应符合北海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采用密闭的环保车辆,运输车辆尺寸必须适于能够进入污泥装卸场地内,并能满足采购人的运输能力的要求。运输车辆要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2)在污泥运输过程中,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

(3)须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合法运输污泥,制定有密封、防水、防渗、防溢、防遗撒等措施,防止运输路途上的跑冒滴漏造成环境二次污染,一旦出现溢漏、倾撒等意外情况,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4)污泥外运整个过程要求文明服务,严禁偷排、随意倾倒污泥;污泥装料地点至倾倒地点间运输过程中的路面保洁及运输车辆的轮胎清洁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每次运输时只能装运采购人指定的污泥,不能混装其他货物;

(6)供应商在接收污泥时,必须服从北海市北郊水厂厂内工作人员的指挥必须,保证当天存量的污泥清运完毕。

3.储存 污泥的场所:

供应商应备储存 2 周污泥的场所,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相关合法使用手续的证明材料(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可作为加分的条件),若是租赁,租赁年限从成交之日起不少于1 年。如不能提供,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污泥处置能力:供应商的污泥处置能力应达到 25吨/日(含)以上,服务期间随时响应污泥处置,每日及时接收处置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郊水厂出产的全部污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需提供有效的运输许可证明、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复及相关资质证书(排污许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污泥处置工作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即可)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做好污泥处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及防范措施,保证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任何破坏及不良影响,包括水、气、声、渣、辐射、热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用焚烧处置方式的,需具有完善的废气处置设备,废气排放要求达到GB13223-2011或 GB4915-2013 或 GB 18485-2014 及以上标准,同时达到环保部门对供应商生产场所批复的环评要求。

(2)执行联单制度。装载污泥车辆从北海市北郊水厂装载污泥开始的所有工作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数据台账。运输单位如实记录装载污泥车辆从产出单位出发时间和处置单位抵达时间;产泥单位、运输单位及接收处置单位如实填写污泥转运联单的各项数据,产泥单位负责牵头协调对数、审核、汇总及报送采购人备案。污泥处置量以接收单位进场过磅单为准,接收单位应出具五联磅单作为原始计量凭证。产泥单位和接收处置单位每月 10 日前对上月污泥处置量及车数进行书面确认,并报采购人审核。纸质联单与电子联单同步执行。

(3)供应商的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因设备调试、检修及运营主体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处置污泥时,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做好污泥处置应急预案,通知送达后,经采购方许可,可暂停接收污泥,供应商恢复接收处置污泥时,应及时通知采购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污泥处置问题,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4)成交供应商需做好污泥处置的除臭及防护工作,如出现污染环境或周围居民投诉,或最终处置的产物在使用中引起投诉或罚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一切后果。特别是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或要求停产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5)污泥处置、运输单位随时接受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及市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6)污泥处置单位应在其处置场地进出大门处安装 24 小时监控设备。高清影像资料可追溯时间不得低于 1 个月,并配合不定期进行资料拷贝和日常检查。

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 1 年,不设保底处置量,服务期满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服务开始时间

招标采购完成,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3 个工作日起,按采购人要求,随时开展污泥处置工作。

污泥交付地点

北海市北郊水厂

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以单价报价。污泥处置服务预算单价为245元/吨,总预算价为****.00 元。

2.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245 元/吨;总价最高限价:****.00 元。

3.投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单价报价 单价最高限价,总价报价 总价最高限价。

4.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项目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费用,场地费、运输费、污泥处置后的产物处理、监控等设备、人员工资、节假日加班费、薪酬、奖金、福利待遇、验收、利润、保险、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的总和。除本项目合同价款及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任何其他费用。

结算方式

污泥处置费按实际污泥处置量结算(成交单价 实际污泥处置量)。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污泥处置单位每月10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交上月污泥处置费的支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双方确认的计量单、转运联单等)。甲方在收到合格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污泥处置费。如甲方对处置量、服务质量等有异议,有权暂停支付相应部分款项,直至双方确认无误。

2.付款条件

(1)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设置计量房,在接收污泥前逐车过磅计量登记,并接受采购方监督。

(2)污泥处置量采用供应商设置的计量房过磅称量的计量方式,计量房计量污泥的计量单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认并作为双方污泥处置费用的结算依据。

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GB24188-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 号)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处置方式,最终产物须达到相应处置工艺要求的标准。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作为污泥处置的运营人,负责本项目的各项安全,应当遵守并履行当地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污泥装卸、运输、处置全过程安全性,一旦出现安全事故,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此造成采购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接收处置污泥的,成交供应商需提前3个日历日书面告知采购人(突发紧急情况需 30 分钟内电话告知,2 小时内书面告知),并在书面通知发出 3 个日历日后恢复接收污泥。

三、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表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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