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市**** | ||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市**** |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MA9Y7HPJ3A-****-100003-5 |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茂名市****
一、招标文件(公告)相关内容澄清情况
| 序号 | 招标文件位置 | 内容 | 修改前 | 更正后 |
| 1 | 网页招标公告:工期(交货期) | 补充完整网页招标公中的“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30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修改、完善工作。 | 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30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修改、完善工作。 施工工期:项目施工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 |
| 2 | 招标文件237页: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册) 致定标委员会的函 封面格式 | 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与网页招标公告的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有偏差 | / | 投标文件格式以网页招标公告的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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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