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标的为扶风公司2026年度厂区保洁业务、装卸车业务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已由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组织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风公司2026年度厂区保洁业务、装卸车业务劳务外包项目 2.2 项目概述:
点击登录查看 厂区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1.厂区**** 2.南门外道路(从南门口至加油站门前道路)、北门至南门外加油站道路、北门至北侧冲沟沟边段上坡道路卫生清理、北门外新建硬化道路(兼停车场)及周围绿化带的清扫保洁工作。 3.4#路骨料库门口及门口北侧小广场的清扫保洁工作。 4.负责厂区内水泥硬化场地的保洁工作。 5.厂区内所有公共部位(职工活动中心院内、宿舍楼及办公楼周围、厂区内爬梯、后勤车队院内、办公楼门前及中控楼周围)上积灰、积雪及杂物卫生清理。 6.厂前区室外室内篮球场的清扫保洁工作。 7.职工礼堂的清扫保洁工作。 8.负责道路边设置的公共垃圾箱的清理;销售楼、办公楼、中控室、固废楼、职工食堂、职工宿舍、后勤车队、矿山区**** 9.每年对职工礼堂西侧,北门、办公楼、宿舍楼周边,北门外排水沟及南门外南侧污水沟或排水沟的大清理一次;其余时间负责对排水沟内的垃圾或杂物进行捡拾或清理,确保流水畅通。 10.厂区公共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 11.煤堆棚口污水沉淀池、煤堆棚周围水渠、石膏库口沉淀池、雨水收集池等区域清洁业务,不定期使用吸污车清理。 12.后期建设项目、商混、干混砂浆、骨料车道、机制砂场地、机制砂东面车道卫生清理。 13.行政路每周2次,重点进行发运车道、广场、骨料十字、四、五号路清扫。 标段二 装卸车业务劳务外包项目 负责公司袋装水泥人工装车、摆袋子、上袋子、托盘、吨包袋铺设捆绑、熟料外放,一、二线包装及散装所属区域卫生清洁。 2.3 项目服务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点击登录查看厂内 2.4 服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年。 2.5 服务要求:
请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标部分的各标段具体要求 2.6 项目最高限价: 点击登录查看 厂区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105.00 万元/年 标段二 装卸车业务劳务外包项目 165.00 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 营业执照涉及“保洁服务、装卸服务或劳务服务”类等经营范围; 3.4 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单位,未列入金隅冀东水泥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3.5 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内,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报名下载。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招标相关信息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5.2 递交方式:正本签字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平台,密封纸质版一正三副在开标前递交至陕西省宝鸡市****点击登录查看物资部会议室。 5.3 逾期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未按时缴纳线下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6.2 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点击登录查看物资部会议室,(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社保缴纳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现场开标,未抵达开标现场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7.1 缴纳要求: 7.1.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7.1.2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7.1.3 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开户银行:农行扶风县支行 帐 号:****00729 开户行行号:**** 7.1.4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采购方案编码(扶风公司2026年度厂区保洁业务、装卸车业务劳务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回执单附投标函部分并上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审核,投标保证金以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如该项目为多次招标,可沿用初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沿用申请) 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不予受理,未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保证金验证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7.2 投标保证金退还: 7.2.1 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业务终止或流标后退还。 7.2.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7.2.5 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7.3 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7.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7.3.2 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3.3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 7.4.4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4.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7.4.6 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有主观恶意行为,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7.4.7 投标人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4.8 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8.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 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8.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 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置方式; 8.2 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 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 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 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 1 年的处置; 8.3 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 为,应当列入黑名单。 具体详见: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9.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4 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9.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至招采平台的。 9.7 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项目规定的期限的。 9.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9.9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 9.10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9.11 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人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 9.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构成其他废标条件的。 9.1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 监督途径 10.1 来信地址:陕西省铜川市**** 10.2 举报电话:**** 10.3 举报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10.4 举报邮箱:****@163.com 11.踏勘时间及地点: 时间:****下午13:00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点击登录查看厂内 踏勘现场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厂区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李女士 **** 标段二 装卸车业务劳务外包项目 强先生 **** 咨询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