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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51210服务结束时间:2027129

(一)对甲方重大决 策、重要规章制度等 进行合法性审查及风 险性论证,提供意见 或建议;(二)应 甲方要求,就甲方已 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 的纠纷,进行法律论 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 师意见;或者参与法 律问题的非诉讼谈
判、协调、调解;
(三)参与甲方对外 签订的各种协议的修 改、审查,提出意见 或建议;(四)常 态解答法律咨询、依 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 律师意见书;
(五)协助甲方开展 法制教育宣传、法律 知识普及活动;
(六)办理双方商定 的其他法律事务;
(七)常年法律服务 费用不包括行政复
议、仲裁、诉讼等个 案代理的费用。对甲 方涉及诉讼或者仲裁 法律程序的个案代理 事务(即上述所列服 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 件),甲方如果委托 乙方办理,需由双方 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 同,按《广东省律师 服务收费标准》规定 另行支付代理费,乙 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 上优惠20%

2

15,000

商务需求

-1-


编号

需求内容

1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1209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对甲方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及风险性论证,提供意见或建议;(二)应甲方要求,就甲 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法律问题的非诉讼谈判、协 调、调解;(三)参与甲方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修改、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四)常态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 律师意见书;(五)协助甲方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六)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七)常年法律服务费 用不包括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个案代理的费用。对甲方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个案代理事务(即上述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 诉讼案件),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需由双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 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20%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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