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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1-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一年法律服 务。

提供法律服务事项不 80项,具体如
下: (1)依照我国法 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的规定,维护采购人 的合法权益,就采购 人的业务开展、管理 和决策等事项提供法 律意见和建议,协助 采购人建立、完善各 项管理的规章制度;(2)就采购人的法律 咨询提供解答,针对 采购人运营管理决策 或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法进行论证、提供 法律意见; (3)为采 购人起草、审查民事 合同、法律事务文书 或示范文本; (4)对采购人的业务需
要,为采购人出具法 律意见书、见证书,起草律师函等对外发 送的函件; (5)参与 采购人的合同谈判和 其他重大商务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 议,准备或审核所需 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 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案等; (6)接受采 购人的委托,对有关 企业或项目进行资
信、可行性调查,并 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提 供调查报告; (7)合采购人需要,提供 相关行业信息及法律 法规信息; (8)协助 采购人开展宣传教
育,运用法律手段加 强内部管理,并于服 务期内提供一次知识 竞赛或知识讲座(具 体服务形式以采购人 最终要求为准,如提 供知识竞赛服务范围 需包括:协助拟定知 识竞赛所需要的题
目;活动当天指派律 师担任活动的主持
人,协助完成知识竞 赛的阅卷、评分工
作); (9)参与分
析、研判采购人尚未 形成诉讼、仲裁、行 政裁决或复议(代
理)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 纠纷;优先接受采 购人委托,代理采购 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 的调解、仲裁或诉讼 活动,依法维护采购 人的合法权益。

1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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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一年法律服务。服务人员要求:供应商指派一名律师担任联络人,负责与采 购人进行日常的业务联系;供应商如对联络人进行调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就本合同项下的专项 法律服务,供应商将视采购人所委托的具体法律事项,委派具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并视所 涉专业及工作量从供应商律师队伍中选择一人或数人为采购人提供专业、高效、成本合适的法律服务,前 述工作人选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如自认为需要调整工作人选,则须事先征得采购 人同意,并保证此类调整不会对采购人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

服务地点:佛山市****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D1层、2201-213室、3层及E5501-518

3

服务要求: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a、清晰地向供应商提出法律服务需求的具体内容、要求、目的和时 间期限等; b及时向供应商提供与供应商法律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及背景材料,并保证文件材料的真 实、合法及有效性; c积极配合供应商为完成法律服务事项应进行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供应 商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d及时答复供应商就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a、根据采购人要求勤勉尽责地完成采购人所委托的法律服务事项; b、以其依 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采购人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c、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建 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d、在接到采购人工作指令后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 务。4)其他服务内容要求: 若采购人涉及案件诉讼,供应商应视案件情况按同类案件的收费标准 给予优惠,具体由双方商定; 采购人在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法律服务时,可以就相关事项向供应商联 络人发函(包括但不限于E-mail)或致电询问供应商完成该事项法律服务所需时间、大致报价、完成期 限,供应商应在收到该函或电话沟通后24小时内答复采购人。 若双方通过上述联络就相关事项达成了 一致(计费时间、报价、完成期限),则双方都有义务遵守; 供应商应当按时完成服务事项,并在按 上述条款确定的期限内将服务成果交付给采购人联络人。采购人在收到该服务成果后若有疑问,则其有权

质疑,供应商应当及时回复。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1209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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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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