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维修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人员及实施要求”均变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2)拟派项目组成员须为供应商单位的员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5年5月至响应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维修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仅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6,000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
预计评审时间: **** 14:10
评审地点: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电话: ****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 14:00
响应截止时间: **** 14: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