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焙砂代加工服务
公告编号:****
尊敬的客户:呼伦贝尔驰宏现对2026年1-2月锌焙砂代加工服务进行公开竞价,诚邀广大客户参与竞价,报价截止时间:****10:00整。
一、 竞价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备注 |
| 锌焙砂代加工服务 | 5,500 | 锌焙砂的化学成份要求,Zn≥55%,Fe≤10%,Co≤0.005%,F≤0.008%,Cl<0.008%,SiO ≤2.5%,Pb≤3.0%,As≤0.02%,S≤1%,Sb≤0.02%,Ge≤50g/t,粒度-200目>80%。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本次计划为2026年1月-2月锌焙砂代加工服务计划。 |
1、本次竞价为2026年1月-2月锌焙砂代加工服务,加工数量约5500金属吨,2026年1月份约3500金属吨,2026年2月份约2000金属吨。
2、加工方式:甲方将锌精矿提供给乙方,乙方以沸腾炉焙烧进行脱硫,甲方支付加工费或享受硫酸收益,乙方确保脱硫加工阶段的金属回收率、锌焙砂残硫、低温锌焙砂残硫以及 精矿到锌焙砂和低温锌焙砂的富集比,并按回收率将焙烧脱硫后的锌焙砂和低温锌焙砂返还给甲方,每单硫酸销售价格需要甲乙双方确认,余热蒸汽归乙方使用。如无特别注明,本合同中的综合锌焙砂指的是含高温锌焙砂和低温锌焙砂的焙砂。
3、运输、装卸及包装方式:锌精矿的交货地点为乙方货仓,运输运费由甲方承担,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焙烧脱硫后的锌焙砂的交货地为甲方货仓,运输及卸车运费由甲方承担,装车费用由乙方承担;锌焙砂采用吨袋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为20元/金属吨),在结算加工费时一并结算并开具加工费发票。
4、参与报价客户必须具有当前在生产的沸腾炉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本次锌焙砂代加工生产能力。
业务联系人:王建明,电话:****。
5、点击登录查看根据锌精矿运输费用、锌焙砂运输费用、当地硫酸销售价格及加工费等综合测算经济效益,最终决定中标单位及签订锌焙砂代加工合同。
6、计价条款(含税13%):以甲方当期进厂精矿金属量折算成综合锌焙砂后,根据乙方当期硫酸销售月均价结算加工费,乙方应提供当月硫酸销售发票或结算单,以便双方确认硫酸采购价格,硫酸销售出 厂月均价需要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本次报价客户只需填报基础加工费)
(1)当乙方硫酸销售出厂价低于1元/吨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硫酸销售补贴费,加工费计算如下:加工费(每金属吨综合锌焙砂)=基础加工费(元/金属吨)+硫酸销售出厂含税月均价(硫酸运 费补贴)×1.7;
(2)当乙方硫酸销售出厂价高于1元/吨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硫酸销售费用,加工费款计算如下:加工费(每金属吨综合锌焙砂)=基础加工费(元/金属吨)-硫酸销售出厂含税月均价×0.5×1.7。
(3)回收率不足部分赔偿:若最终锌回收率低于98.5%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不足锌金属量(折算成精矿)×甲方实际购买锌精矿均价(清算当月的购买均价)以扣减加工费形式赔偿给甲方。若最终锌回收率超出98.5%时,超出部分不做奖励和分享。
(4)当甲方所供应的锌精矿含硫(S) 大于等于25%时,乙方应确保甲方从矿到综合锌焙砂含锌 (Zn) 品位的富集比为1.116富集比待本合同执行完毕后清算,若乙方达不到上述约定的富集比,则综合锌焙砂含锌 (Zn) 品位每降低0.1%,乙方按2元/金吨赔偿甲方损失。注:富集比为=综合锌焙砂含锌 (Zn)÷ 锌精矿综合含锌 (Zn)。
(5)乙方根据甲方生产要求,生产应确保锌焙砂S全≤1.5%或Ss≤0.8%, 当 S全≤1.5%时, Ss>0.8% 不作扣款;当 Ss ≤0.8%时 ,S 全>1.5%不作扣款;当 Ss 与 S 全同时超出扣价范围时,取超出值最大的一项进行扣款,每超0.1%单价扣减20元/金属吨。S 全或Ss 的考核待本合同执行完毕后清算。若合同执行月度结算周期内甲方所供应的 锌精矿含Pb+Cu品位>3%时,乙方返回的综合锌焙砂(双方对返还时间及数量书面确 认)S全>1.5%与Ss >0.8%均不做考核,并在合同执行完毕清算Ss与S全的考核时予以剔除。
(6)锌焙砂出厂前需要研磨,粒度-200目通过率≥80%。粒度-200目通过率<80%时,每降低1%,扣款10元/金属吨。
(7)锌焙砂含水≤1%。锌焙砂含水>1%时,每超0.1%,扣款10元/金属吨。
7、加工费结算周期:****至****为一个结算周期,****至****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依据结算周期内焙砂的金属量出具加工费结算清单,双方签字认可。
8、交货时间:****-****。
9、若因交货锌焙砂品质不合格,呼伦贝尔驰宏将做退回反烧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乙方承担,加工费结算中扣除。
10、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禁止对同一公告进行同时报价,否则所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围标行为,将按照《客户管理公告》进行处罚。
|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 | |||||||||
| 1、甲方提供的锌精矿入厂以乙方实际过磅为准,甲方参与监磅,乙方向甲方提供过磅单,并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同时负责开具甲方与原料供应商的过磅单,作为甲方同原料供应商的结算依据。锌焙砂和低温锌焙砂交付时以甲方实际过磅为准,乙方可派人监磅,并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甲、乙双方所用衡器必须在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有效期内。 3、乙方根据甲方结算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税率13%) , 发票开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开票金额全额付款。 | |||||||||
| 三、相关要求: | |||||||||
| 中标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安排组织加工生产。 |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 (一)报价方式:通过现场递交密封件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价。 | |||||||||
| 具体方式为:现场投标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 |||||||||
| 业务联系人:王建明,电话:****。 |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 10:00:00整。 |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 (1) 锌焙砂代加工服务报价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业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质量事故事件申明(加盖公章)。 | |||||||||
| 六、违约管理 |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 2、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五)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 七、其它要求 | |||||||||
| (一)报价方中标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的视为不诚信行为,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纳入我公司客户诚信档案。 | |||||||||
| (二)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合同中约定,并以合同为准。 | |||||||||
| (三)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
| (四)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并电话告知我司,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效报价我司概不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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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锌焙砂代加工服务报价函
针对贵司2026年1-2月锌焙砂代加工业务需求询价,我公司报价如下:
| 锌焙砂代加工服务加工费 | |
| 锌焙砂代加工服务 | 基础加工费= 元/金属吨。 |
公司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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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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