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行业管理,有效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政府令379号)精神,依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和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结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工作实际,经对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前制定的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到期失效7件、废止1件、确认继续有效8件,现予以公告。
附:一、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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