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以下简称“厦大医院”)食堂,欢迎有意承租的竞租人前来报名、参与竞租。
一、招租项目:
1.店面招租概况:厦大医院食堂,计租面积120平方米,底标价36000元/年。
2.店面限定经营项目:食堂。
3.租赁期限及租金涨幅:店面招租年限5年,租金前2年不变,从第3年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租金每年递增5%,租金按自然季度支付。
4.经营资格限定条件
此次招租所涉及的食堂竞租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4.1竞租人资格限定: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4.2竞租人信誉要求:竞租人需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重大投诉、纠纷或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愿意遵守我校相关管理规定,接受我校的监督和考核;
4.3“气改电”工程:承租人须负责食堂“气改电”线路改造及电厨具设备新增,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承租人组织改造工程验收,确保通过厦大医院、消防部门及电力部门的审核。厦大医院负责对食堂改造情况进行审核与抽查。食堂经营期间严禁使用明火,仅允许采用合规电气设备开展餐饮作业。
4.4证照与合规要求:承租人须按规定办理卫生防疫等相关手续,根据食药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食品经营、卫生安全等需全面合法合规;同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证件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5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接受社会和厦大医院的监督和检查,保障消防安全,在经营期间,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灭火器定期更换。每日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消防安全记录工作,确保无火灾隐患,承租人对其承租区内发生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赔偿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6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转包、分包经营权,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实际经营权,不抵押、出借经营场所;若厦大医院查实并认定承租人有以上行为,有权取消承租人承租资格、解除合同;
4.7承租人在运营期间产生的电费由承租人自行支付,电费收取标准参照招租人校内商业用电标准执行;
4.8出租场地现状:场地已配备基本设施:空调、风扇、点菜台均已配置到位(无额外准备需求)。经营期间,承租人应根据运营实际需求,增加设备、厨具等,如食堂的桌椅、收银结算系统、冰箱等,以上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自行购置增加的设备、炊厨具、家具等物资,待合同期满后,家具、不可移动的设备和炊厨具等资产归厦大医院所有,可移动的设备(移动时不得破坏现场)可由承租人带走。所有厦大医院购置提供的设备、家具、炊厨具等物资待合同期满后仍归属学校所有,承租人应根据进场后的交接清单如数归还。部分厦大医院购置的设备确因使用年限较久已损坏或无维修价值的,需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置;
4.9承租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包含节假日的经营必须服从厦大医院的统一安排,不得随意停办。经营时间:周一至周日供应早、中、晚餐、夜宵;早餐(7:00-9:00)午餐(11:00-13:00)晚餐(16:30-19:30)及夜宵(21:30前)。早餐供应需同步保障健康医学中心体检人员的早餐配送服务;
4.10承租人需将每天每种菜品按有关规定留样并保存48小时,重量不得少于125克,须用专用的留样盒,留样盒装在定制的密封袋内,注明月、日、时、留样人、监督人,留样柜或留样间需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做好留样记录,按周装订成册,厦大医院授权的业务监督科室将不定期对留样材料进行抽查;
4.11承租人经营管理期间,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由承租人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4.12考核机制:院方将定期对经营质量、服务满意度、卫生与安全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若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急性肠胃事件、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有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厦大医院概不负责,且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述资格限定条件4.1和4.2资格条款于开标时查询,4.3 -4.12资格条款通过签署《格式五:竞租承诺书承诺》(详见招租文件第四章格式文件)承诺响应。上述资格有一项不符合或未对上述条款承诺响应的,竞租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以现状交付,如需勘察请自行前往。
6.合同起租日:合同签订时间及起租日以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通知为准。
7.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竞租人须在银行汇款凭证中注明“店面竞租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招租文件,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8.本次招租无免租装修期。
二、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三、评标方式:通过综合评价,择优中标(详见第五章评标计分标准及定标原则)。
四、报名时间
参与本项目竞租需先履行报名程序,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准备下述文件资料扫描版电子文件(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厦门大学店面招租报名表(表格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
(2)经办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
(3)需提供拟经营项目营业执照(扫描件)。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并打包压缩成压缩文件(RAR或ZIP格式),通过电子邮件邮寄至报名邮箱:****@xmu.edu.cn。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附件名请按[“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填写。
只有上述报名资料齐全且符合招标要求方予以受理报名事宜,否则不予接受报名申请。未履行报名程序竞租人递交的竞租文件将不予接收。
报名时间:****起至12月18日截止
报名邮件接收截止至12月18日17:00(以我方邮箱系统接收邮件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五、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9:00
竞租人应在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前,将按要求编写和密封的竞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厦门市****
六、联系方式:
房产科 周老师/郑老师 ****
招投标中心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xmu.edu.cn
七、附件下载
2. 店面招租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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