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1.更正一: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2(二)2、服务要求“★2.1鉴定必备人员:为保障项目的实施,拟投入本项目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人(3人)、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3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3人)、法医毒物司法鉴定人(3人)、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3人),上述人员不允许重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司法鉴定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应执业证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更正为:“★2.1鉴定必备人员:为保障项目的实施,拟投入本项目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人(4人)、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2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2人)、法医毒物司法鉴定人(2人)、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2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证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更正二: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2(二)2、服务要求“★2.2鉴定必备设备:供应商需具备制动性能测试仪(若为自有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票扫描件;若为租赁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具备法医解剖勘察箱(若为自有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票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若为租赁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更正为:“★2.2鉴定必备设备:供应商需具备制动性能测试仪(若为自有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票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若为租赁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具备法医勘察箱(若为自有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票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若为租赁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更正三:根据项目实际服务需求,对磋商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进行优化调整,重新分配各评审因素分值权重。
(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更正公告附件)
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重新获取(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严格按照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版本重新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二)监督部门: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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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