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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视频制作服务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1、将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由"30万元人民币"更正为"90万元人民币,30万
元人民币/年"; 2、将《第三章 评审标准》“序号1响应报价"的评分要求中的
分值由"15"更正为"10”; 3、将《第三章 评审标准》“序号6业绩"的评分
要求由"供应商须提供****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行政或事
业单位拍摄视频制作类似项目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15分(原件备查)。“更正为"供应商须提供2022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行政或事业单位拍摄视频制作类似项
目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每提供一个得2.5分,
本项最高10分(原件备查)。”,分值由"15"更正为"10”; 4、在《第三章 评
审标准》中增加"序号7视频制作"的内容、评分要求和分值: “根据供应商提
供的一个3分钟以内的视频作品(视频需加水印)由由评委综合比较进行评分:
①视频作品创意与主题新颖、印象深刻的,得3分; 视频作品创意与主题有趣、
有亮点的,得2分; 视频作品创意与主题清晰但平庸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②视频作品的画面与摄影具有电影感、极具美感的,得3分; 视频作品的画面与
摄影稳定美观的,得2分; 视频作品的画面与摄影达标无亮点的,得1分; 未提
供不得分; ③视频作品的声音设计富有层次,增强叙事的,得3分; 视频作品的
声音舒适、有氛围的,得2分; 视频作品的声音清晰、但平淡的,得1分; 未提
供不得分; ④视频作品的剪辑与节奏张弛有度,富有韵律的,得3分; 视频作品
的剪辑与节奏得当、流畅的,得2分; 视频作品的剪辑与节奏顺畅但平淡的,得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⑤视频作品的整体完成度超越预期、有传播力度的,得3
分; 视频作品的整体完成度良好达成目标的,得2分; 视频作品的整体完成度基
本完成目标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5、将《第三章 评审标准》“原序
号8设备及场地配置业绩"的评分要求由"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设备及场地配
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制作过程中拟投入设备及场地是否齐全,设备及场地的
使用管理方案是否详细等方面)进行评审: 拟投入的设备及场地配置齐全,优于
采购文件需求,完全满足拍摄制作使用且设备及场地的管理制度完备、使用方案详
细的,得10分; 拟投入的设备及场地完全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满足拍摄制作项目
使用且管理制度较完备、使用方案较详细的,得7分; 拟投入的设备及场地基本
齐全,基本能满足拍摄制作使用且管理制度及使用方案欠缺,但通过后期优化后可
以实现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 拟投入的设备及场地不满足采购文件的需求,
不满足拍摄制作使用且管理制度及使用方案欠缺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设备及场地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制作过
程中拟投入设备及场地是否齐全,设备及场地的使用管理方案是否详细等方面)进
行评审: 拟投入的设备及场地配置齐全,优于采购文件需求,完全满足拍摄制作
使用且设备及场地的管理制度完备、使用方案详细的,得5分; 拟投入的设备及
场地完全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满足拍摄制作项目使用且管理制度较完备、使用方案
较详细的,得3分; 拟投入的设备及场地基本齐全,基本能满足拍摄制作使用且
管理制度及使用方案欠缺,但通过后期优化后可以实现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
拟投入的设备及场地不满足采购文件的需求,不满足拍摄制作使用且管理制度及
使用方案欠缺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分值由"10"更正为"5”; 6、

在《第四章 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三、技术要求(二)采购需求清单“人员”类别中增加“动画师”,并同步增加数量、单位的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在《第四章 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三、技术要求(二)采购需求清单中增加“动画”类别,并同步增加项目、数量、单位的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8、在《第四章 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中增加以下两条要求: “4、视频所使用的素材(模型、图标、背景音乐、字体)需为正版授权或原创,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版权证明文件,如涉及侵权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总数的需求约按每年总量 10 个视频拍摄(4 个单位或科室的宣传片(每个时长 8 分钟),2 个科普宣传片或情景片(每个时长 3 分钟),2 个人形象片(每个时长 8 分钟),2 个2G 动画(每个时长 3 分钟))和 50 张照片拍摄(30 张形象照,10 张证件照,10 张大合影)计算。”; 9、更新《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附件四 分项报价表,详见采购文件; 10、将“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3:30(北京时间)”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13:30(北京时间)”; 11、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00(北京时间)”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14:00(北京时间)”; 其余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5 - ****
电 子 邮 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 系 人:夏露
电 话:025 - *****8052
电 子 邮 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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