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十五五”发展规划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300000 元)
包1
包合计:300000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1.总结市**** 2.基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梳理涪陵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发展成效、存在问题,结合未来发展形势,提出“十五五”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编制形成《涪陵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十五五”发展规划》文本。 展开 | ¥300000 | 1(项目) | ¥30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09:00
报价截止时间:****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8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提交《前期课题研究》正式报告和《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成交供应商提供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及采购人内部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0%;
注: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法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注: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法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05%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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