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震泽湿地公园电动交通设施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震泽湿地公园电动交通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陆万圆整(¥:860000.00)。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陆万圆整(¥:860000.00)。
五、磋商内容概述:震泽湿地公园电动交通设施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负责震泽湿地公园内电动小火车、观光车及游船的运营,包含人员的管理及设备的清洁维护,负责游船航道水面零星垃圾打捞,保证基本无漂浮物。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六、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单位应具备下列特殊条件:无。
3.其他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加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信息:
1.获取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16: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通讯信息:
地址:苏州市****。
联系电话:****。
4.获取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提供磋商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有授权);
4.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文本费用:500元/份,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响应单位前来参加。请各磋商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按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封面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可参加本次磋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
九、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9:00~9: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9:30止。
3.磋商开始时间:****9:30准时。
4.磋商地点:苏州市****
十、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十一、联系单位:
1.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省级湿地公园内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苏州市****
联系人:王琤、钱芳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200
十二、公告期: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三、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成交公告亦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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