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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 1 | 对海丰县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4年度经营收支情况扣除政府补助后实际公司经营收益情况的审核及对海丰县公交企业2022年度至2024年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在签订合同后40日内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海丰县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两个年度经营收支情况扣除政府补助后实际公司经营收益情况及2022年至2024年度(海丰县公交企业服务质量) 审计年限:2023年度至2024年度(经营收支情况扣除政府补助后实际公司经营收益情况)及2022年度至2024年度(海丰县公交企业服务质量) | 1 | 项 | 30,000 |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资质要求 (一)已经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审计服务,且已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二)具有从事审核业务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 (三)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
| 2 | 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和助理人员3名以上; 2、项目人员需熟悉和掌握国家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标准、规范。 |
| 3 | 工作要求 自确定委托事项和要求,合同签订后,在海丰县粤运公司提供完整的审核资料后,中选单位派出相关人员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海丰县粤运公司及相关单位因有关资料提供不完整和不及时,造成影响审核进度和完成委托任务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敦促有关人员配合本次的委托工作,达到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任务。如海丰县粤运公司未能按期提供审核所需的资料,中选单位将根据推迟时间出具相关报告。 |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对海丰县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两个年度经营收支情况扣除政府补助后实际公司经营收益情况的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 2.对海丰县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三个年度海丰县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合同份数:2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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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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