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自建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维护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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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自建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维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一、说明/5) 合格的“供应商”是指/②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修改为:②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报名,分公司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以磋商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山市****
联系方式:谢小姐、戴先生,****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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