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嘉兴南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补充文件01
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原表述为“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乙级资质。进入浙江省的外省勘察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现修改为“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资质。进入浙江省的外省勘察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二、本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时,以本补充文件为准,补充文件未涉及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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