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耒阳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雪亮工程”(第二次)【第2次】【第3次】 |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00:00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公告内容 | 耒阳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雪亮工程”(第二次)变更公告 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 应用的通知》决定自****10:00起,正式启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 结果。现将有关信用评价内容变更如下: 一、变更内容 新增招标文件第二章10.12款: 按照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各投标人招投标信用评分。湖南省招投标 信用评价系统于每月1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将信用评价结果推送至湖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各投标人应在所投项目开标前,登 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确认并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开标时间为每月15日 及以前的,采用上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的形式审查及计分依据;开标时间为 每月16日及以后的,采用当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的形式审查及计分依据。 首次入湘投标或在湘未承包过工程项目的企业,暂不开展信用评价,以本省 信用评价平均分作为基准分,按照相应指标权重减去其不良行为扣分后,作为其 投标信用评价得分,但同样需要投标人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确认并锁 定信用评价结果。 二 、本次仅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发布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不顺 延开标日期。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耒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衡阳市**** 联系人:何迎辉(项目负责人) 电话:****、**** 行政监督: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监督 地址:耒阳市**** 电话:**** | ||
| 其他附件下载 | 变更公告.docx下载 变更公告.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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