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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选公告

四川宜宾 全部类型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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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模式:企业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选项目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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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截标时间 7 天 17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00:00:00

第一章 招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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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开展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按照项目推进需要,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拟通过公开招选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供应商。现诚邀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招选公告及招选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招选。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招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地址:宜宾市叙州区。

(四)项目概况:为了更好地提高员工的福利保障待遇,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的竞争力,点击登录查看拟为现有的员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主要针对于门诊医疗和药房购药费用报销的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含健康保障委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保、理赔及期内服务等其他相关保险服务。

(五)服务内容:

险种名称

保额

赔付比例

补充医疗保险(含健康保障委托服务)

最高给付金额以账户金额为限

在医保定点药房购药或医院治疗产生医疗等费用支出,扣除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费用,剩余医疗费用按 100%比例报销。

说明:以签订的具体保单/保险合同明细为准。

(六)服务期限:3年。

(七)最高限价:费率3%(具体服务费以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额度为计算基准据实结算)。

(八)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招选合作期限为3年,采购人按中选价与中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

2.采购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服务协议中相关约定,与中选供应商制定具体的承保保障方案后分别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年一签),各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单独结算。

3.每年的保险合同期满前2个月,由采购人业务部门对中选供应商组织开展评价考核(考核评价表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保险合同截止日前1个月,任何一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采购人的评价考核结果并继续执行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

4.根据评价考核结果,符合续签保险合同的,保单到期前由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确定下一年度保障方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续签情况)或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5.招选合作期限内,若采购人经营政策管理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中选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6.其他事项详见招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供应商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派出机构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注:(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分(子或支)公司参与,如果是分(子或支)公司等机构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盖章有效的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同一法人企业的总公司、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出现该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均为无效响应;(5)招选文件上有关“法定代表人”的表述或要求,若供应商为总公司授权的分(子或支)公司参与的,等同于其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

(三) □ 近年( 年 月 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四)在“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五) 本次招选□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六)其他要求: / 。

三、招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二)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三)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四)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五、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年 12 月 17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二)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2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 12 月 2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发布。

六、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七、公告公示发布

本次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参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电 话:****

监 督 人: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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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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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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