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轨道交通2号线部分媒体广告经营权转让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5 - 720)
一、内容:
招标编号:HTZB2025 - 720
现场交接,以现场实际情况交接。上述情况投标方应自行查勘现场情况,对广告媒体状况及
运营需求充分了解。不得事后以媒体未开通或灯箱质量等问题为由,申请折抵广告费用。
现更正为:
2.1、长春地铁 2 号线为轨道交通核心线路、城市****
园站,东至雾开河大街站,运营于长春市****
二道区****
晨宇科技城、东方广场,是线网中的高运量级骨干干线,线路呈东西走向。 全长: 24.86km,
设车站 27 座,预计开通换乘站 9 座,目前已开通换乘站 5 座(吉林大路站与轻轨 4 号线换
乘、解放大路站与地铁 1 号线换乘、解放桥站与轻轨 3 号线换乘、双丰站和长春西站与地铁 6
号线换乘)。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长春轨道交通 2 号线 27 座站点及车内部分广告经营权,仅包含以下
媒体类型:1、地铁车站站厅区、轨行区广告牌;2、地铁列车车内广告位;3、地铁屏蔽门
贴、扶梯牌、墙贴、梯眉等;4、语音报站;5、车站多媒体系统(PIS 屏)。上述媒体中,
地铁车站站厅区及轨行区所有广告牌,已开通的广告媒体即时移交。部分广告媒体因站点出
口未开通等原因,尚不能移交的,待站点出口开通后移交。部分站点新开通通道以及与新开
通线路换乘通道广告位归属以运营相关部门界面划分为准。地铁列车共计 47 列(含东延线
新加 18 列)包括线上运营车辆以及车场维修车辆。车内媒体包含车内显示屏、车内粘贴等,
不含天棚,地面,每列车含多媒体显示屏 44 块。地铁屏蔽门贴、扶梯牌、墙贴、梯眉、车
内粘贴等,需按照运营相关规定尺寸设置,由乙方出资按运营相关要求设立,站厅及通道墙
贴位于站厅及通道墙面上,与广告牌等高。语音报站广告宣传语需按照运营要求设立,所有
广告宣传语时长控制在 10 秒之内(其中列车运行到华庆路站至新明街站区****
无语音广告)。车站及车内多媒体系统在满足运营需求后,其他时间交与乙方进行广告宣传。
所有车站无包柱广告位。部分广告灯箱内配件需乙方自行更换后方可正常使用。地铁站内自
动贩卖机屏幕及机身广告位不在本协议范围内。以上所有媒体(以单座车站或单辆列车为单
位)均需预留 20%广告位,用于运营或公益宣传。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由乙方自行查勘,
投标人中标后,由招标人组织现场交接,以现场实际情况交接。上述情况投标方应自行查勘
现场情况,对广告媒体状况及运营需求充分了解。不得事后以媒体未开通或灯箱质量等问题
为由,申请折抵广告费用。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长春市****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4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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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长春市****
联系人: 张丽、张百伶
电 话: 0431 -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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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长春市****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0431 -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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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长春市****
联系人: 张丽、张百伶
电 话: 0431 -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刚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