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辽公资矿挂告字[2025]004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及《关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在一体化平台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吉政数联[2023]9号)等有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我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吉林省东丰县东升石场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住所:东丰县****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
三、采矿权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东丰县东升石场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
项目位置:东丰县****
勘查矿种:建筑用安山岩
矿区面积:0.0901km2
开采深度:+400 ~ +353m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拟出让年限:开发利用方案估算设计利用资源量为152.58万m3,采矿权出让期限拟为5.03年,(具体服务年限依据开发利用方案),从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开始
出让起始价: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48.62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增价幅度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及5万元的整数倍。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拐点 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坐标 | Y坐标 | |
| 1 | ****.42 | ****.36 |
| 2 | ****.80 | ****.24 |
| 3 | ****.95 | ****.81 |
| 4 | ****.53 | ****.61 |
| 5 | ****.21 | ****.60 |
| 6 | ****.78 | ****.01 |
| 7 | ****.83 | ****.22 |
| 8 | ****.91 | ****.49 |
设计开采规模:30万立方米/年
地质概况:矿区位于东丰镇东升村,位于东丰县****
| 资源储量类型 | 保有量(千立方米) |
| 推断资源量 | 1951.92 |
| 合计 | 1951.92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并按照部、省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四、挂牌出让原则
本次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五、挂牌出让文件领取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
(二)申请报名起止时间:****9时至****16时。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https:****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申请报名。
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地点:辽源市****点击登录查看CA认证室(607室);
咨询电话:****。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两年内未被列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黑名单”(系统自动鉴别)。
6.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7.竞买人需提交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证明。
8.竞买申请人须符合出让公告中所规定的全部资质条件,才能获得竞买资格。
9.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
七、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 人民币148.62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增价幅度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八、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时间:****9时至****14时;
3.挂牌公告时间:****9时至****9时;
4.下载挂牌文件时间:****9时至****14时;
5. 竞买申请时间:****9时至****16时(交易中心将在竞买申请时间工作日内,每日15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核);
6.自由报价时间:****9时至****14时
7.限时竞价开始时间:****14时
8. 交易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源市****点击登录查看(709室)
九、竞买资格取得
申请人可于****9时至****16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填写生成、签章、上传、提交申请资料。经审查,具备竞买条件的,网上交易系统将于****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报价、竞价等信息,最终确定竞得人。
1.在规定的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到本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14时)即可确认此次挂牌成交,请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2.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提示询问竞买人是否参加限时竞价,无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交易结束。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限时竞价结束。
3.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进入限时竞价。最终以网上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后自行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4.在挂牌时间截止前,竞买人至少提交一次有效报价,方可参加限时竞价。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最终确定竞得人。
十一、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2、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3、未提及的其他风险:上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要编制《生态修复方案》等并经评审或备案。竞得人应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点击登录查看申请办理采矿登记,若资料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5、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为矿产资源开采而需要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的物权权利,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和开采竞得的矿山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采矿权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6.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山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设,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纳入绿色矿山项目库。
7.矿区范围周边有热拌站,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500平厂房,2000平库房,一个热水厂及附属设施和土地,需要征收和搬迁。
8.本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如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上述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交易过程中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处理。
对本次挂牌出让有异议的,须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报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点击登录查看审定。异议成立的,应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三、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探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四、采矿权交易行为中止和终止
采矿权交易行为有《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情形的,由采矿权出让人提出采矿权交易中止或者终止,采矿权交易中止原因消除后,按规定程序恢复采矿权交易。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和分期方式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办理采矿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未办理采矿登记的,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竞买保证金或者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返还,按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
2.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使用土地的,由竞得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
3.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方可进行开采。
4.开采矿产资源涉及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占地补偿等,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5. 若公告期间出让信息有变更,变更事项须在原出让公告发布网站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1.交易平台(被委托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709室
联系电话:0437—****
联系人:宋元明
2.出让人(委托人):东丰县自然资源
联系地址:东丰县****
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3.网络技术支持:
竞买人在网上操作过程中,如遇到注册、下载挂牌文件、网上报名或竞价等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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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矿业权交易竞买人网上操作指南.pdf
点击登录查看-竞买人矿权竞价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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