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报废资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规格型号:面包车/小车/三轮车/摩托车等 | 计量单位:批 |
| 挂牌价:20.6万元 | 保证金:20.6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1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罚没物资报废一批车辆(656辆)按现状进行公开处置整体拍卖 | |
| 规格型号:面包车/小车/三轮车/摩托车等 | 计量单位:批 |
| 数量:656 | 成新率:1.0% |
| 生产日期: | 生产厂家:雅迪.隆鑫等 |
| 资源来源:罚没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2月25T日 至 2026年01月22T日 |
一、标的物详细情况见: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辆) | 评估价格(元)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交易保证金 (元) |
| 1 | 男士二轮摩托车 | 辆 | 330 | 218 | 71940 | 206000 | 2000 | 206000 |
| 2 | 女士二轮摩托车 | 辆 | 233 | 163 | 37979 | |||
| 3 | 电动二轮车 | 辆 | 16 | 145 | 2320 | |||
| 4 | 电动三轮车 | 辆 | 10 | 273 | 2730 | |||
| 5 | 电动四轮车 | 辆 | 3 | 728 | 2184 | |||
| 6 | 三轮摩托车 | 辆 | 33 | 819 | 27027 | |||
| 7 | 小型汽车 | 辆 | 18 | 1820 | 32760 | |||
| 8 | 面包车 | 辆 | 9 | 1450 | 13050 | |||
| 9 | 皮卡车 | 辆 | 2 | 2184 | 4368 | |||
| 10 | 低速货车 | 辆 | 2 | 5460 | 10920 | |||
| 合计 | 656 | / | 205278 | 206000 | 2000 | 206000 | ||
要求:1、报废车辆报废处置严格按着“一车一报废证”规定进行交接,做到“证、车、台账”清楚,由买受人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报废处置。
2、报废报废车辆台账一式二份,采取电子档、纸质档、图片相结合模式,一车一档,由买受方在移交“一车一档报报废证”时一并提交。
3、报废报废车辆以新宁县公安局所提供的报废车辆为准。
注: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拍卖转让标的为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罚没物资处置(报废)之事宜所涉及的依法扣在停车场的交通违法涉案报废车辆(其中:其中男式摩托车330辆、女式摩托车233辆、女式电动车16辆、面包车9辆、三轮车33辆、皮卡车2辆、小轿车18辆、低速货车2辆、电动三轮车10辆、电动四轮车3辆,合计656台)。新宁县价格认证中心人员经现场勘查,报废车辆均已处于报废状态。
2、标的详情请见关于一批被扣押车辆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新价认定【2025】63号资产评估报告,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均来源于委托人。
3、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存在笔误,因此本须知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的,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提出异议。标的简介中所有与实际不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即该数据仅作参考,成交价格以本次拍卖确定的为准。委托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和未知瑕疵)不作担保,故对买受人拍得的标的物不退、不换、不修、不补。请竞买人充分意识到本次拍卖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瑕疵再参与竞买。
1、竞买资格及要求
1) 受让方必须是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书》《营业执照》及车辆拆卸场地并接入公安交警部门监管系统等证照齐全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 受让方需提供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合法主体证明文件。
4) 受让方需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使用并处置所购资产。
5)受让方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自然人参加报名竞买。
7)因竞买人资格条件不符合“竞买资格及要求”中相关条件且参与拍卖活动的,其竞买结果不予认可,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车辆报废处置严格按“一车一报废证”规定进行交接,由买受人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报废处置。车辆报废后的所有相关手续移交给委托方,方可退还车辆报废拆解保证金。
2、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提出异议。标的简介中所有与实际不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该数据仅作参考,成交价格以本次拍卖确定的为准。委托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和未知瑕疵)不作担保,故对买受人拍得的标的物不退、不换、不修、不补。请竞买人充分意识到本次拍卖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瑕疵再参与竞买。
3、竞买人有义务在标的展示期内按自己的要求对拍卖标的物及其他拍卖资料进行充分了解、查看、咨询,同时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竞买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有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等方面的风险。对其有异议,应在报名竞买前提出,对已办理好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视其为无异议,并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反悔,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成交价款、拒付佣金等。竞买人一经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后果,并无论何种情况下买受人不得提出异议并自愿放弃相关主张权利。
4、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结算方式:本次竞价交易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支付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的竞价保证金在买受人按规定支付拍卖人拍卖佣金以及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所欠成交价款余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交纳。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标的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交纳。以上所有的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若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物再行公开转让,再行转让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支付第一次转让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
5、拍卖车辆成交后,买受人需另向委托方交纳报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买受人接受报废车辆1个月内,按照“一车一报废证”的要求将报废证交给委托方。
● 逾期未交报废证的,委托方有权收回所有车辆,报废保证金2万元不予退回,所有行为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报废处置手续(向委托方提供车辆报废证原件后),报废保证金由委托方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标的物的移交:拍卖车辆在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待委托人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移交给买受人,车辆移交后所造成车辆的丢失、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罚款或因该车辆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车辆所属单位和拍卖人无关。若因其他不利因素(包括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车辆缺件部分及其维修等)而产生的风险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对任何后果均不承担责任。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日期移出委托方停车场,买受人未按时提走成交车辆的按50元/台/天由拍卖人在买受人交纳的报废保证金直接扣除。
7、拆解要求:
● 委托方处置的报废机动车要求买受人必须在交警大队联网的视频专网监控下予以拆解,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拆解流程规定操作,做好相关拆解视频、照片及相关资料。
● 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车辆,买受人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不符合注销条件的,买受人应保存好相关拆解资料,以便后期需要注销登记。
8、禁止违规出售:
● 买受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报废机动车回收的法律法规要求,逐台切割解体报废机动车作废金属处理出售,禁止将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整体等“五大总成”出售。
● 如买受人违规出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 买受人在切割此批报废车辆时,必须接受委托方及交警部门的监督。
9、费用及安全责任:
● 买受人在切割、拆解、装卸、运输的流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买受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档案资料:
● 买受人在拆解报废机动车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完整的资料档案。切割的机动车每台必须有三套档案,一份交给委托方,另外两份由买受人保存。
11、责任划分:因买受人推迟缴纳成交价款导致资产推迟移交而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方无关。
12、 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成交价款的10%。如委托方违约,买受人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同等比例的违约金。
13、拍卖车辆报废处置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后,其车辆的报废处置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去办理,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交纳,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交接车辆和拆除转移运输等发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4、委托人因其他不确定的因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委托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人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15、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交易须知》《报废车辆转让合同书》等并遵守所有条款。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书》等合同文本。
16、以上特别说明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否则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7、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报废车辆转让合同书》约定为准。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11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1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 11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1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20.6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2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竞价系统自动确定最高报价。 2.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或委托代理方对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即为竞得人。 3.交易服务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标准由竞得人全额交纳。 4、竞得人须按标的成交价的 5% 到点击登录查看处交纳拍卖佣金。同时须向本公司交纳报废车辆报废拆解保证金20000元整。 5、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 6、上述资产转让价款属于不含税价款,在竞得人将全部款项支付到位后,转让方向竞得人只出具无税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售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点击登录查看罚没物资报废一批车辆(656辆)按现状进行公开处置整体拍卖 | 规格型号:面包车/小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数量:656;生产厂家:雅迪.隆鑫等; | 656 | 新宁县 | 20.6万元 | 20.6万元 | 0.2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1时00分00秒至****16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1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6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16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11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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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让方必须是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书》《营业执照》及车辆拆卸场地并接入公安交警部门监管系统等证照齐全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 受让方需提供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合法主体证明文件。
4) 受让方需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使用并处置所购资产。
5)受让方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自然人参加报名竞买。
7)因竞买人资格条件不符合“竞买资格及要求”中相关条件且参与拍卖活动的,其竞买结果不予认可,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公司,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转让合同》时的受让人。联合竞买者也必须是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公司。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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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