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粤交〔2021〕3号)的要求,前期原上冲长途汽车站在确保安全营运、不影响车站正常功能的前提下对照《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20)对车站整体空间进行升级改造,按照三级汽车客运站的标准对售票处、安检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地址:珠海市****
受理电话:0756-****。
公示期限:自公示通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