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
公司:
因施工需要,我点击登录查看、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拟进行石渣(明细详见物资需求表)采购,请贵公司于****10时00分至****16时00分前通过铁建云链网提交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 项目名称 |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 包件号 | SZ-01 | |||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说明 | 备注 | |
| 石渣 | / | m3 | 934.48 | 马山头隧道出口 | ||
| 石渣 | / | m3 | 1284.75 | 麻田隧道进口 |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未在铁建云采(https:****)进行合格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铁建云采平台(供应商)注册和资料提交工作,申请加入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册,积极参与中国铁建系统内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不断提升物资质量、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
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1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成熟的制造加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额不超过注册资金的五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二年内(2023-2024年)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考虑后续安装时现场作业面安排情况,须根据招标人现场作业面进行阶段性集中施工,不得与现场其他工序产生冲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次采购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5、报价资料要求: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6.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生产、运输、安装保险、包装、不合格材料的更换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7.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过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8.报价有效期: 120 天。
9.其他要求:项目为隧道施工项目,全线直线距离120公里,横跨诸暨、东阳两市,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多批次多地点卸货因素,不得以数量太少,卸货地点多拒绝送货。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约定
币种:人民币,方式: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内)
付款方式: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并经双方办理完结算对账签认后,30天内支付该批次结算总额的100%。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结算;
验收结算为过磅验收,以我方过磅实收数量为准,过磅数量与货单数量磅差不超千分之三。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保证金及标书费
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联系人:王祥 电话:**** 邮箱:****@qq.com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1报 价 函
询价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函,愿意参加询价编号****包件号SZ-01的报价,并完全响应询价函中各项要求,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 1 | 石渣 | / | m3 | 934.48 | 马山头隧道出口 | ||||||
| 2 | 石渣 | / | m3 | 1284.75 | 麻田隧道进口 | ||||||
| 以下空白 | |||||||||||
| 合计 | |||||||||||
1、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有效,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2、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 年 月
|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一局/轨道公司 |
| 发布时间:**** |
| 投标截至时间:****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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