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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地下空间项目施工单位变更公告
灵璧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灵璧法院”)于****作出(2022)皖1323破申(预)1号决定书,决定灵璧县御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峰公司”或“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2)皖1323破申(预)1 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安徽山石律师事务所、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以下统称“管理人”)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最终确定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对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进行垫资施工至项目达到交付条件,垫资金额预计9000万元。灵璧县****点击登录查看的形式进行重整。后因镇淮公司违反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管理人与其解除合同关系。
鉴于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停工对重整进程、灵璧县****
一、镇淮公司因违反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被管理人解除合同并勒令退场
镇淮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为自营项目,不得转包、挂靠,且垫资施工至广场交付,期间不因御峰公司无法支付工程款而停工、窝工。然而,镇淮公司私自将项目转包给了实际施工人管学东,管学东又伪造镇淮公章与管理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镇淮公司也未尽垫资义务,从而导致点击登录查看项目一再拖延,工期已逾期400天以上,故管理人于2025年2月向镇淮公司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了与镇淮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勒令其退场。
二、管理人在府院联动小组的指导下,引入中宸公司接替镇淮公司继续施工
因镇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长期欠付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工程款,材料款等原因,导致点击登录查看项目上访、维权事件不断,其退场后又产生了更大不良影响。府院联动小组要求管理人立即重新确定施工单位接替镇淮公司。为保证项目不停工、不烂尾,管理人引入中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接任镇淮公司担任总承包人继续垫资建设项目,并承接镇淮公司的剩余工程,现中宸公司已施工工程量约500万元。
三、中宸公司的施工范围与后续垫资金额
(一)施工范围
中宸公司承接镇淮公司的施工范围,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二次消防安装工程与工区****
(二)后续垫资金额
中宸公司进场后的垫资总金额预计约4000万元。
(三)履约保证金
中宸公司应在二次消防工程与工区装修公司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管理人支付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并允许御峰公司为保证竣工验收而使用部分保证金。
特此公告。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如债权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七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
灵璧县御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灵璧县龙山(创鑫)广场地下空间项目精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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