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格 0.0024万元 /元/公斤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拟资产处置所涉及其持有的一批废旧设备设施转让—废旧铜电缆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其他 | 拟转让一批废旧铜电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约30000公斤,转让按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磅站:远洲加油站),标的重量(含皮/膜)。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明细仅是参考,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转让方对标的物的数量、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买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掌握转让标的物的全面信息,并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标的物瑕疵风险。受让方没有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相关质疑须在竞买前提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转让物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标的位于临海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3.本次转让按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磅站:远洲加油站),标的重量(含皮/膜),过磅所产生费用由受让方支付;转让方有权对过磅重量进行监督并随机抽检,抽检过程中转让方承担过磅费用,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实际过磅重量大于“浙交汇”挂牌重量,受让方需立即向转让方支付预付款,最终结算按实际金额进行补收或退回,转让方在收到预付转让价款前中止放货,受让方运输期限相应顺延。若“浙交汇”成交转让价款高于最终结算转让价款的,转让方应于发票开具后5个工作日内将超出部分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 ||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注册地 | 浙江省台州市****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0258W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单价 | |
| 转让单价(万元) | 0.0024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计量单位 | 元/公斤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延长3个周期。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被确定后,在接到点击登录查看《产权交易签约通知函》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认成交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资产转让合同规定处置。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3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意向方可在公告披露期间(08:00-17:00)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竞买人可与转让方联系自行到现场查看。(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适用).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 |
| 材料附件 |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 | 网址 | https:****/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电话 |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