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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分析纯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下称"询价人")2026年度氨水分析纯采购项目,现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与报名。本公告通过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发布。
一、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备以下三项有效证书或证明: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第三方签订运输协议;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备以下三项有效证书或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第三方签订运输协议、③有效期内的材料生产厂商授权证书或合同。
二、询价项目范围:
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要求内容。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GB/T631-2007、GB/T6678-2003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二《锅炉加药分析纯氨水试剂采购技术要求》。
3.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始-****
4.询价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数据,是询价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明细根据内容附件1(加盖公章);
2.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多证合一的企业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附件2:《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活动廉政事项告知书》(单独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评标办法 - 本采购最高限价为:单价14元/升,全年预估用量:2万升,总价28万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 询价人将从符合条件的合格报价人中确认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次序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即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报价相同的,以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等确定中标顺序。本次询价中标单位一家。
五、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请意向单位在****10:30前将报价资料密封送达点击登录查看经营管理部,报价资料未密封或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
收件人:吴珍珍、周源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qq.com
六、监督
中共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571-****
电子信箱:****@163.com
七、联系方式
商务:经营管理部 吴珍珍、周源
联系电话:****
技术:安全技术管理部 余姚芬
联系电话:****
附件:1.设备材料采购询价单2.锅炉加药分析纯氨水试剂采购技术要求
3、招投标活动廉政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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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点击登录查看设备材料询价单
报价单位: (盖公章)
报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税率: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预估)|单价(元)|总价(元)|
|—-|—-|—-|—-|—-|—-|—-|
|1|氨水分析纯|浓度:25%-28%|L|20000| | |
|合计(大写):| |小写(元):|
|本清单数量仅为预计供货数量,在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采购量以采购方每次发出的通知为准。|
|备注:
1. 各单位根据上述询价单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税率、供货周期、报价日期等填写报价单。
2. 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税率等一切费用。
3. 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 到货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全款。
4. 以上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
附件2
锅炉加药分析纯氨水试剂采购技术要求
- 总则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点击登录查看锅炉水处理所需的分析纯氨水试剂的采购,规定了氨水试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包装运输、验收标准及供货要求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要求,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技术要求
2.1 产品名称及规格
名称:化学试剂 氨水
分子式:NH₃·H₂O
含量(NH₃):25%~28%(质量分数)
纯度等级:分析纯(符合GB/T 631-2007要求)
\begin{tabular}{|c|c|}
\hline 名称 & 分析纯 \
\hline 含量 $\left(\mathrm{NH}_3\right), \mathrm{w} / %$ & $25 \sim 28$ \
\hline 蒸发残渣, $\mathrm{w} / %$ & $\leqslant 0.002$ \
\hline 氯化物 $(\mathrm{Cl}),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05$ \
\hline 硫化物 $(\mathrm{S}),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02$ \
\hline 硫酸盐 $\left(\mathrm{SO}_4\right),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2$ \
\hline 碳酸盐 (以 $\mathrm{CO}_2$ 计), $\mathrm{w}$ & $\leqslant 0.001$ \
\hline 磷酸盐 $\left(\mathrm{PO}_4\right),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1$ \
\hline 钠 $(\mathrm{Na}),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5$ \
\hline 镁 $(\mathrm{Mg}),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1$ \
\hline 钾 $(\mathrm{K}),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1$ \
\hline 钙 $(\mathrm{Ca}),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1$ \
\hline 铁 $(\mathrm{Fe}),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02$ \
\hline 铜 $(\mathrm{Cu}),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01$ \
\hline 铅 $(\mathrm{Pb}), \mathrm{w} / %$ & $\leqslant 0.00005$ \
\hline 还原高锰酸钾物质(以 0 & $\leqslant 0.0008$ \
\hline
\end{tabular}
2.3 其他要求
稳定性:在密闭避光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2个月。
杂质控制:不得含有对锅炉系统有害的杂质(如油分、硅化物等)。
安全性: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要求,提供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 包装与运输
3.1 包装要求
材质: 聚乙烯 (PE) 塑料桶或特制耐腐蚀密闭容器。
规格: 2.5L/瓶或按需协商, 每瓶密封完好, 贴有清晰标签 (包括品名、浓度、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
防护: 包装需防泄漏、防紫外线, 避免与酸类、金属粉末混装。
3.2 运输要求
符合 GB 12463 - 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运输过程中避免剧烈震动、高温及阳光直射。
提供运输资质证明 (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4. 检验与验收
4.1 供应商资质
提供生产厂家资质 (营业执照、化学品生产许可证、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每批次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包含理化指标实测数据)。
4.2 到货验收
抽样检测: 按 GB/T 6678 - 2003 进行随机抽样。
不合格处理: 若任一指标不符合要求, 整批退货, 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
5. 供货与服务要求
5.1 供货要求
供货方的供货数量必须服从采购方生产需要的调运安排, 采购方按生产计划提前 1~2 天通知供货方。
5.2 售后服务
提供技术咨询, 协助解决加药过程中的问题。
若因质量问题导致锅炉系统故障, 供应商需承担相应责任。
6. 其他条款
本规范未尽事宜, 按 GB/T 631 - 2007《化学试剂 氨水》及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规范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活动廉政事项告知书
各投标单位: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杭州热电集团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确保招投标全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保证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招投标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有以下事项特告知全体投标人周知:
一、杭州热电集团党员干部职工对外业务交往活动十八个“不准”。
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业务单位或有利益关系者的财物(如现金、烟酒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讯和交通工具、住房装修、租房等)。
2、不准索要、接受业务单位安排的非公务宴请、旅游、健身、健康保养、娱乐活动、牌局和高档会所会员资格。
3、不准索取、接受业务单位在经济来往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奖励。
4、不准索取、接受业务单位的股份。
5、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业务单位或者与业务单位有关系的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学习、培训、旅游、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费用资助。
6、不准默许、纵容、授意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业务单位提供的财物(如礼金、礼品、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通讯和交通工具、住房装修、租房等)和谋取私利。
7、不准将对外经济业务直接交给与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有利益关系的单位。
8、不准在业务单位中兼职、兼薪和报销本应由本人、配偶、特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
9、不准购买业务单位生产或提供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
10、不准利用婚丧喜庆接受业务单位相关人员礼金、礼物,借机敛财。
11、不准与业务单位经济交往中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12、不准用公款为业务单位相关人员提供旅游、超标接待宴请、进高消费娱乐场所消费、借贷、报销任何费用。
13、不准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14、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确定招标方式、变相规避公开招标,或者采取暗示、授意、指定等形式影响招投标活动。
15、不准对外泄露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标底编制等保密信息或向投标单位擅自承诺有关事项。
16、不准向施工单位介绍与自己有关联的亲属等参与发包工程施工。
17、不准利用职权,刁难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拖欠工程款,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18、不准在家或宿舍约见业务单位相关人员。
二、若投标人发现公司本级及其各投资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以上十八个“不准”情形的,或违反国家及属地主管部门规定程序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对招投标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的,均可向公司纪委(或投资企业党组织)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名实姓。
三、公司纪委特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负责对相关内容加以核查。反映问题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和诬告。
举报邮箱:****@163.com
举报电话:05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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