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2027年点击登录查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元/年(¥54万元/年)
本项目采用统一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无需供应商报价,但供应商须响应统一收费标准的价格并作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2026-2027年点击登录查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选择3家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若采购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则时间相应顺延,若增加工作内容则具体完成时间另行约定。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履职期间的情况综合考核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考核合格的可续签1次,续签合同服务期为12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其他工程类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3)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其余人员必须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部乙级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均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并且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员工,出具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5)2025-2026年度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单位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 月15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格式,回函(加盖单位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中(邮箱:****@qq.com,联系人:丁渭晋,联系电话:****),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事宜。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各申请人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
磋商文件售价0元/供应商。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1 月1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楼信访接待室(地址:南通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楼信访接待室(地址:南通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支付方式:
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为签约合同价(18万元/中标人)的30%,服务期满且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按照双方结算金额支付至100%。
注:(1)上述每次付款采购人须按合同要求扣减违约金和赔偿款。
(2)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等额的合规发票及相关付款申请资料,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付款。
(3)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通市****
联系人:丁渭晋、钱舒佳、南文秀
联系电话:****、****
****
2026-2027年点击登录查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布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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