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城区电子监控(红绿灯)系统正式启用公告
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优化车辆通行效率,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朗县****
一、启用路段:
1、朗县****
2、朗县****
3、朗县****
4、朗县****
二、通行要求:
交通信号灯启用后,过往车辆,行人必须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标线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通行,自觉遵守通行秩序,文明安全出行。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试用期时间及正式启用时间
| 试用阶段 | ****至****(共5日) |
| 正式启用时间 | ****00时00分 |
备注:试用期间的违法行为均以教育为主。试用结束后,正式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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