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报废车辆处置项目询价公告,诚邀符合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并于****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报废车辆结算起拍价为人民币1700元/吨,(以招标方评估报告书车辆整备质量为准,此批次25辆报废车辆评估整备质量总重161.472吨)。
项目情况:
1.本项目为招标方自有报废车辆处置回收拆解,共涉及车辆25辆;
2.投标方到车管所办理一切报废车辆相关手续并提供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解体相关资料给招标方。
价款结算:
投标方必须在签订合同的1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单价(元/吨)*161.472吨=总费用(元)款项汇入招标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注销等手续,并将报废车辆拖离甲方场地。
备注:
1.投标方需自行安排专业拖车及人员,将全部报废车辆从指定停放地点安全拖运至合法拆解场地,对车辆进行合规拆解。
2.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投标方需清晰了解本项目车辆情况,投标前须到本项目现场参加现场勘察,招标方出具现场勘察证明,投标方报价需提供招标方出具的勘察证明,未提供勘察证明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现场勘察时间****9:00-12:00或14:00至17:30,现场勘察地址:宜春市****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3.为了保障后续中标方能够按时无误的提供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解体相关资料,在合同签订后需缴纳招标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在提供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解体相关资料,招标方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5年1月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5年1月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5)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备国家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近3年(2023年-2026年)内具有报废车辆处置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甲方验收证明等材料)。
3.为保证采购公平性,现明确:
(1)凡与点击登录查看在职员工有近亲属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均不具备本项目投标报名资格;
(2)近亲属具体包括: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
(3)投标人若违规报名,采购单位将记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且在1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单位任何采购项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服务及履约要求
拆解过程需符合环保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尘、防污染措施,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提供相关处置凭证。
四、安全防范措施
拖运及拆解过程中均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至****15点00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获取,供货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63.com,招标方将根据报名情况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以收件时间确定递交文件时间)
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宜春市****)。
收件人:点击登录查看****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高评标价法。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15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投标人无需到场)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方: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
十一、其他事项
报价人对本次询价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提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质疑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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