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21:40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市神定河流域龙洞沟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 全过程监理服务服务(第二次)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市神定河流域龙洞沟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服务(第二次)(****003)澄清如下: 1、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的业绩要求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类似业绩中的要求为准,即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可不提供相关承诺。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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