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阜平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阜平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河北省阜平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 2.2项目地点:阜平县全域 2.3招标范围:河北省阜平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并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2.4建设内容及规模:1.在阜平县城区新建、升级改造停车场约100处、停车泊位约5000个、在城区内新增二轮电动车车位1000个(暂定,以建成的实际数量为准)。 2.通过对由政府主导的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停车场、廉租房小区、棚改房小区等停车场车位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数据统一、服务统一、代收代管。 3.结合阜平县政府政务平台有关要求,从“政用、民用、商用”三维出发,建设一平台(智慧停车大数据云平台)、三系统(城市交通诱导系统、智慧停车管理系统、车主服务管理系统)、五中心(数据中心、监控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客服中心、业务拓展中心)。 4.在阜平县全域范围内投放各类符合实际需求的慢充快充充电桩。快充桩、慢充桩共计暂定1000台,新增约200个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含居民小区内)。 2.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20406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全额投资建设,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地和依法依规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6项目实施周期: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2.7项目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30 至 ****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8:45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组织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联系人:王汉琳,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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