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03线寿宁县****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第一部份招标文件补充部份: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2.5万元,共中(1)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参照《咨询(可研、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计价格[1999]1283号的规定,行业调整系数:0.7,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服务费计算:45.7(收费基价)×0.7(行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31.99万元。按上述标准收费的40%计取:31.99万元×40%=12.8万元。(2)工程勘察服务费(A3):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工程勘察收费基价为初测9.4/km,定测 10万元/km;附加调整系数1.5;勘察费计算:(10+9.4)(收费基价)×4.4(总长)×1.5(附加系数)=128.04万元。按上述标准收费的40%计取:128.04万元×40%=51.22万元,最终勘察费按照公路路线总长为基数进行计算且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3)工程设计服务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暂按19677万元作为计费基数,其中路基工程17677万元,桥梁工程2000万元;
①路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为505.93万元;公路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0.9、公路工程设计复杂程度为III级、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0.61;服务费计算:505.93(收费基价)×0.9(专业调整系数)×1.15(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61(附加调整系数)=319.41万元。按上述标准收费的45%计取为:319.41万元×45%=143.73万元;
②桥梁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为71.30万元;桥梁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1、设计复杂程度为III级、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0.61;服务费计算:71.3(收费基价)×1.1(专业调整系数)×1.15(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61(附加调整系数)=55.01万元。按上述标准收费的45%计取为:55.01万元×45%=24.75万元;
提问: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信用分,无技术文件要求,但是电子标书编制时存在技术文件节点(含封面(技术文件)、技术建议书2个节点),请问封面(技术文件)节点是否按固定格式填入内容,技术建议书节点导入“本项目无需编制技术建议书”的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2.5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勘察费、设计费最高限价分别是多少,是否有其他前期资料请提供。
第二部份:提问回答
回复:1、由于电子系统固化,技术文件章节无法删除,投标人在此章节,无须提供。2、、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勘察费、设计费最高限价详见第一部份补充的内容
提问: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回复: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第d点已明确,请投标人认真查看。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或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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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7日
附件:
补充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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