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的10kv临时用电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kv临时用电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湖滨新区
1.2 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 54.49 万元
1.3 工期:20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0kv临时用电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09:00至**** 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费用:微信获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5时0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腾讯会议);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没备注的不予接收)pdf版本发送到邮箱(****@qq.com)。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宿迁市宿迁市湖滨新区银湖广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南30米
联系人:高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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