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兵团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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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就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兵团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所需机械租赁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1631平方米,其中中西医结合门诊2000平方米、治未病中心1000平方米、中医康复治疗区****
兵团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17995.5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218.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777.20平方米。其中:肿瘤治疗中心2215平方米、血液透析中心及连廊2800平方米、生殖医学中心及连廊2800平方米、精准医学中心及连廊2017平方米、分子筛制氧机房352平方米、出屋面楼梯间及机房34.36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设备用房)7777.20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工程地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
三、投标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投标人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机械经营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有)、业绩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据等相关文件。
四、招标内容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租赁数量 | 租赁时长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随车吊 | 12t | 台班 | 1 | 350 | |||
| 2 | 汽车吊 | 25T | 台班 | 1 | 400 | |||
| 3 | 汽车吊 | 50T | 台班 | 1 | 100 | |||
| 4 | 压路机 | 26T | 小时 | 1 | 30 | |||
| 5 | 洒水车 | 20-24m3 | 车 | 1 | 10 | |||
| 6 | 挖掘机 | 150型 | 小时 | 1 | 100 | |||
| 7 | 挖掘机 | 210型-260型 | 小时 | 1 | 10 | |||
| 8 | 挖掘机 | 60-90型 | 小时 | 1 | 100 | |||
| 9 | 铲车 | 50型 | 小时 | 1 | 20 | |||
| 10 | 铲车 | 30型 | 小时 | 1 | 50 | |||
| 合计 |
兵团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租赁数量 | 租赁时长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随车吊 | 12t | 台班 | 1 | 300 | |||
| 2 | 汽车吊 | 25T | 台班 | 1 | 310 | |||
| 3 | 汽车吊 | 50T | 台班 | 1 | 50 | |||
| 4 | 压路机 | 26T | 小时 | 1 | 8 | |||
| 5 | 洒水车 | 20-24m3 | 车 | 1 | 20 | |||
| 6 | 挖掘机 | 150型 | 小时 | 1 | 2200 | |||
| 7 | 挖掘机 | 210型-260型 | 小时 | 1 | 30 | |||
| 8 | 挖掘机 | 60-90型 | 小时 | 1 | 240 | |||
| 9 | 铲车 | 50型 | 小时 | 1 | 120 | |||
| 10 | 铲车 | 30型 | 小时 | 1 | 120 | |||
| 合计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城建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5.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5.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5.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5.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5.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6.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6.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6.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6.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6.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7.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缴纳时须备注:一公司双子楼项目机械租赁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无分公司认领的,保证金一律不退还,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账 号:********
7.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7.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7.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7.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7.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7.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7.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八、其他事项: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8.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8.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2 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九、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9.2项目地址: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
| 潘 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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