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8·03”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 S206 项目(巧家段)弃渣场稳定安全评 估技术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
一、招标条件
本巧家县“8·03”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 S206 项目(巧家段)弃渣场稳定安全评估技 术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5.734588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巧家县“8·03”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 S206 项目(巧家段)弃渣场稳定安全评 估技术服务采购,预算金额:557345.88 元,最高限价:557345.88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巧家县“8·03”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 S206 项目(巧家段)弃渣场稳定安全评 估技术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巧家县“8·03”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 S206 项目(巧家段)弃渣场稳定安全评 估技术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 查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昭通市昭阳区龙韵雅苑北苑 22 栋 2 单元 250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昭通市昭阳区龙韵雅苑北苑 22 栋 2 单元 2503)七、其他
项目概况
巧家县“8·03”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 S206 项目(巧家段)弃渣场稳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昭通市昭阳区龙韵雅苑北苑 22 栋 2 单 元 2503)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01 月 19 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巧家县“8·03”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 S206 项目(巧家段)弃渣场稳定安 全评估技术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7345.88 元
5、最高限价:557345.88 元
6、采购需求:因巧家县“8·03”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 S206 项目(巧家段)水保验收和 备案工作需求,急需开展涉及弃渣场稳定安全评估技术,具体采购需求为:收集与弃渣场相 关的勘测、设计、地勘等基础数据资料;调查当前弃渣场的弃渣物质组成、弃渣的堆存方式、弃渣场变形特征、弃渣场的防护措施情况等基本概况,并对弃渣场的堆存现状和防护措施进 行评价;根据现场勘察成果和弃渣场设计资料,建立弃渣场的稳定性计算模型,对弃渣场和 防护措施在不同工况下的稳定性进行计算;综合考虑弃渣场稳定性分析结果、防护措施对弃 渣场稳定安全的影响及弃渣场对周边敏感因素的影响等,提出弃渣场稳定安全评估的结论及 建议,编制《弃渣场稳定安全评估报告》并通过行业专家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具体要求详 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工作全部结束之日止。)
8、项目实施地点:巧家县“8·03”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 S206 项目(巧家段),位于巧家 县****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无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 将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评审。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或 2022 年~2024 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 已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 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1.4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纳税 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 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 报表) 。
1.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 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1.6.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其 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4、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行业的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本单位劳动 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 年 1 月 08 日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龙韵雅苑北苑 22 栋 2 单元 2503)3、方式:凡是有意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到 ****@.qq.com 并电话和代理机构联系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电 子版形式发送至确认后的供应商邮箱。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磋商文件 400.00 元/份,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在缴纳文件费用时,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19 日 14:30(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昭通市昭阳区龙韵雅苑北苑 22 栋 2 单元 2503)五、开启
1、时间:2026 年 01 月 19 日 14:30(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昭通市昭阳区龙韵雅苑北苑 22 栋 2 单元 2503)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 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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