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点击登录查看现对广州市****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
招标项目对应工程项目名称:广州市****
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林工、黄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工、梁工 联系电话:****-811
联系地址:广州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轨道交通相关附属建筑及设备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六号线一德路地铁站站厅正上方,项目处于地铁保护范围,项目占地面积约2602平方米,地块内含地铁出入口及风亭组等地铁设备设施,建筑面积约5137平方米,建设高度不超过18米。
本项目需对一德路地铁站A、B出入口及风亭组进行改造施工,其主体结构与一德路地铁站厅结构顶板直接连接,须在站厅顶板上方地面进行土方开挖,从地铁站厅顶板的柱头植筋开展主体结构施工,施工前需开展地保安全评估并编制专项地保方案。施工过程中需保障地铁正常运营以及地铁出入口客流疏散组织。
1.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负责轨道交通六号线一德路站相关建筑及设备设施改造工程,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 40,061,118.00 元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及企业自筹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至****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00 时00分;
截止时间:****10 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10 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级别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设置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本项目投标阶段只要求投入一名专职安全员,招标人有权在工程施工期间视实际情况要求增加安全人员)。
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前及时维护、更新本企业信息,及时上传相关证件,确保拟委派的所有人员、业绩等相关信息、证件等能有效且被使用,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13.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点击登录查看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点击登录查看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注: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拟投入的人员含有被拒绝的个人则该投标人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法律合约部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具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按照招标人明确的其他方式(递交书面异议书,异议书应清晰表述异议事项、依据、线索、请求或主张、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并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如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2026年1月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或者已过处罚期限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委托近两年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十四、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年的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信用评价管理有关规定,被记录为“不良交易行为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附件三
|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更新日期:****) |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4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5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6 |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 7 |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 8 |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9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 10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 11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 12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13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14 | 谢天慈(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3343) |
| 15 |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16 |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 17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18 | 蒋章保(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0961) |
| 19 |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20 | 罗文华(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 21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22 | 广州市腾跃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23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 24 | 安文河(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21) |
| 25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26 | 周正永(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3883) |
| 27 |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28 | 李建国(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