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1: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宿舍(二期)、广州****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无机房客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 |
| 3 |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 通过 | |
| 9 |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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