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年度点击登录查看车辆保险采购服务项目”发包文件疑问的答复及更正公告
一、各潜在供应商,关于本项目发包文件的疑问我单位已收悉,经研究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发包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中第三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备注要求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保险公司的2022年-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截图复印件,是仅需提供三年披露报告关键页截图,还是需要提供完整的三年披露报告全文。
问题1答复:本项目发包文件四、评分标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22年-2024年度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0%的,得基本分4分;每高10%(此数值为绝对值,不足10%不计算得分),加0.5分,最多加2分。本项满分6分。注: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投标的,均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保险公司的2022年-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截图复印件及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汇总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修改为 “2022年-2024年度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0%的,得基本分4分;每高10%(此数值为绝对值,不足10%不计算得分),加0.5分,最多加2分。本项满分6分。注: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投标的,均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保险公司的2022年-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关键页(关键页内容须包含供应商名称、报告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信息)截图复印件及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汇总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问题2:发包响应授权书中要求"法人授权"落款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我公司拟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为投标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机构,营业执照为负责人,申请授权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授权为准。
问题2答复:本项目响应授权书可以由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负责人签字授权。
问题3: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承保的大宗车辆保险服务业绩,单项合同承保车辆数量在400辆及以上的,需满足下列2个条件:1、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清晰明确体现承保车辆数量,否则须另行提供投保人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保单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单抄本,或投保人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承保工作已完成)。”
该条评分细则明确要求承保数量400辆及以上,经排查核实绝大部分企业单位车辆数量均无法满足,该条要求是否具有特定指向性存疑,现申请台数适当下浮。
问题3答复:发包文件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供应商承保的大宗车辆保险服务业绩,单项合同承保车辆数量在400辆及以上的,得4分”修改为“供应商承保的大宗车辆保险服务业绩,单项合同承保车辆数量在300辆及以上的,得4分”。
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15点00分”更正为“****15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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