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交通研究院财务规范化管理专业服务项目(二次)答疑(一)
各投标供应商:
综合交通研究院财务规范化管理专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提问:以总所名义投标时,是否可以使用下属分所以其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对应的业绩如使用分所业绩评审时是否认可
回复:以总所名义参与投标时,可使用下属分所的业绩,该业绩在评审时视同认可。如提供下属分所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与分所关联性的证明材料。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采购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11.1 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肖工、蔡工
电话:****-8633,****
3.招标采购监督信息:
名称:安徽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孟经理
电 话:****
邮 箱:****@ahin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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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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