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电花溪”花溪区电动自行
车智慧充换电站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受让方招标)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绿电花溪”花溪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站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招标)项目现澄清内容如下:
第一、原招标公告内容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绿电花溪”花溪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站项目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总投资:10103.84
服务期限:1
第二、澄清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与其签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即实施本项目需利用的公共场所及公共空间,转让给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由受让方利用上述市政公共资源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绿电花溪”花溪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站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招标)
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21635.24 万元,其中,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为 10103.84 万元,新建工程建设投资为 10770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部分由中标受让方自筹。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绿电花溪”花溪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站项目初步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电动自行车智能充换电站点拟建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点 310 个,其中A 类站点 80个,B 类站点 100 个,C 类站点 130 个。
a.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
新建电动车智能充电站(20 路)共 540 台,其中,A 类站电动车智能充电站 80 台,B 类站点电动车智能充电站 200 台,C类站点站点电动车智能充电站 260 台,智能充电插座共 10800 个;新建充电柜(8 仓)230 台,其中 B 类站点智能充电柜 100 台,C 类站点智能充电柜 130 台,充电口共 1840 个。
b.智能换电柜
新建智能换电柜(8 仓)490 台,其中 A 类站点智能换电柜160 台,B 类站点智能换电柜 200 台,C 类站点智能换电柜 130台。
c.共享充电宝
新建 40 仓共享充电宝共 310 台,其中 A 类站点 80 台,B 类站点 100 台,C 类站点 130 台。
d.广告灯箱、广告机
新建广告灯箱/机共 620 个,其中 A 类站点广告灯箱 80 套,广告机 80 台,B 类站点广告灯箱 100 套,广告机 100 台,C 类站点广告灯箱 130 套,广告机 130 台。
2)运营中心及运营平台
对 500 ㎡运营中心进行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及暖通的建设,并建设电动车智能管理平台、充换电柜智能管理平台。
4、市政公共资源主要出让条件:
①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经政府方确定的建设方案为准),并在合作期内负责对本项目建设的设施设备等开展运营维护工作;
②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众;
③本项目相关收费单价为市场调节价,运营期内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的原则调整项目相关收费单价,但调整后的单价应对公众进行公示,避免出现行造成社会稳定性风险。如后续有新文件对本项目涉及运营内容的收入进行明确或者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5、收取标准
按照《拟实施“绿电花溪”花溪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站项目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站项目经营权资产评估报告》(黔晟泰资评字[2024]第10010号),本项目涉及的市****
6、收取期限及方式
本项目收取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对应的有偿使用期限为15年,收取方式为受让方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后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全额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
7、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出让给受让方后,由受让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并向项目范围内服务使用者收取费用。
8、调价机制
本项目相关收费单价为市场调节价,运营期内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的原则调整项目相关收费单价,但调整后的单价应对公众进行公示,避免出现社会稳定性风险。如后续有新文件对本项目涉及运营内容的收入进行明确或者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9、项目有偿使用年限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年限为 15 年,其中项目新建工程的建设期预计为 1 年,自《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新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项目运营期自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固定为 14 年。
10、项目服务范围
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项目实施点位周边区域。
三、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下限为10103.8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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