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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3个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我局就以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遴选施工招标代理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建设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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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内容
中选单位须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现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下列项目提供完整、规范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核对);发布招标公告及公示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活动;协助招标人处理异议、完成合同签订及备案;提供招标过程相关的咨询与协调服务。须对代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时性和服务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具体以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三、项目名称及代理费用
(一)昌江县****
(二)昌江县****
(三)昌江县****
报价超过控制价格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四、报名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管理经验。鼓励提供体现其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企业内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过往业绩合同等;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招标代理相关经验(提供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要求所涉及的资料;
(四)拟派项目人员配备表及相关经验证明材料;
(五)类似业绩,企业2023年至今类似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资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六、评选方式
(一)遴选工作由我局组建磋商小组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材料;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小于3家时,本次遴选无效。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超过3家(含3家)时,由磋商小组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人员资质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成交候选单位;
(三)成交候选单位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日历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成交单位。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至****,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联系人:许发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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