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工程YHTJ-6标K122+150-K137+504.976段路基工程施工分包第1号补遗书
根据《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工程YHTJ-6标K122+150-K137+504.976段路基工程施工分包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及附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原采购文件及附件。本补遗书正文共 1 页,请各位申请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澄清修改: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递交“形式:通过银行汇款方式递交响应保证金,不接受汇票、支票或现钞等其他方式。”修改为“形式:通过银行汇款或保函方式递交响应保证金,不接受汇票、支票或现钞等其他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潜在供应商,应将响应保证金保函电子版附在响应文件中对应位置,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保函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并得到上级银行的授权。”。
2、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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