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为中心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与论证意见;
(二)审查、修改中心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三)参与中心重大项目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四)接受中心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五)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六)根据中心需要,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供法律分析报告;
(七)其他与中心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二、资格条件
(一)经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年度检查;
(二)具备较强的综合法律服务能力,在业内信誉良好,业绩突出;
(三)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并指定一名执业5年以上、熟悉行政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具备处理复杂法律事务能力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四)律师事务所及指派律师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或处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服务费用与聘期
年度法律顾问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元(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报价),聘期三年,费用按年度支付。
法律顾问因日常服务前往三元区开会的交通费用自理;如中心邀请出差,则由中心提供交通工具并负责出差期间的食宿安排。
四、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公告附件中的报价单;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指派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指派律师个人基本情况表;
(四)律师事务所及指派律师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请重点提供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合作业绩)。
五、材料递交
(一)截止时间:****17:30;
(二)递交地点:三明市****
(三)联系人:杨洪琳,联系电话:****。
六、选聘方式
中心将组织选聘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相关业绩、服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聘任对象。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