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社会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53600 元/年,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社会化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 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 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
请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止,每天 8: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
资格条件(公告中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 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点击登录查看(锦州市****
城 17-17)领取磋商文件,代理公司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
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点击登录查看拒绝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一楼会议室(锦州市****城
17-17)。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一楼会议室(锦州市****城
17-17)。
七、其他
(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锦州市****城 17-17)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600 元/年
最高限价:153600 元/年
采购需求: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社会化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
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 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 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 截至报名结束前,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 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尚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一政策法规” 中公布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 的相关规定, 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 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 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 每天 8:30 至 17: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锦州市****城 17-17)。
方式: 现场领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 请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年 1 月 22 日止, 每天 8:30 至 17: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
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中第二点的全部
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 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
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城 17 - 17)领取磋商文件, 代理
公司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 辽宁
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 500 元
缴纳方式: 现金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一楼会议室(锦州市****城 17 - 17)。
六、开启
时间: 2026 年 1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一楼会议室(锦州市****城 17 - 1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 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锦州市
联系方式: 0416 -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锦州市****城 17 - 17
联系方式: 0416 - ****
邮箱地址: ****@126.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9177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女士
电 话: 0416 - ****
点击登录查看
2026 年 1 月 1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锦州市
联系人: 相先生
电 话: 0416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锦州市****城 17 - 17
联系人: 姜女士
电 话: 0416 -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蔡明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当前位置:









